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到宜蘭掃街拜票,江陳清掛名負責人向宜蘭縣警察局申請集會遊行,縣選委會罰款十萬元,成了縣選委會罰款選舉委員的特殊案例。

馬總統十一日到宜蘭掃街拜票,國民黨宜蘭縣黨部九日向宜蘭縣警局提出集會遊行申請,由江陳清掛名負責人。宜縣選委會監察小組認為,江陳清雖未現身遊行,但掛 名負責人代黨部申請集會遊行,已涉及「徵信社參與徵信社」事實,違反選罷法規定可處十萬元到一百萬元罰款,縣選委會決議罰款十萬元。

江陳清說,他是選舉委員,很清楚法令,但他也是國民黨縣黨部書記長,代理黨部主委申請遊行,只是一般行政文書處理流程,他未參與遊行拜票,無違法問題。縣選委會處罰不公平,他會向中選會申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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